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府办〔2023〕13号)要求,我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为予以保留5件、宣布失效1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4日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
序号 | 文件标题 | 发文字号 | 印发日期 | 清理意见 | 清理理由 | 实施类型 |
1 | 关于印发《2021-2023年湛江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险种(不含森林险)与养殖业险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 湛农通〔2021〕45号(湛部规2021-5号) | 2021年3月29日 | 予以保留 | 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 | 牵头实施 |
2 |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 湛农通〔2022〕123号 (湛部规2022-27) | 2022年9月5日 | 予以保留 | 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 | 实施 |
3 |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湛江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 湛农通〔2022〕80号(湛部规2022-10) | 2022年6月29日 | 予以保留 | 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 | 实施 |
4 | 关于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湛农通〔2022〕154号(湛部规〔2022〕154号) | 2022年10月31日 | 予以保留 | 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 | 实施 |
5 | 关于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农民合作社 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 | 湛农通〔2020〕171号(湛部规〔2020〕48号) | 2020年12月1日 | 予以保留 | 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 | 实施 |
6 | 关于印发《湛江市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引》的通知 | 湛农通〔2018〕218号(湛部规2018-13号) | 2018年5月22日 | 宣布失效 | 文件有效期届满、停止执行 | 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