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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湛江市2023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深远海设施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凯发官网手机版下载安装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湛江市2023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深远海设施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126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深远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湛江市2023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深远海设施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公开申报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水产养殖管理与资源保护科联系。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0日

(联系人:梁红玉,联系电话:15875954281)



湛江市2023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深远海设施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126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深远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6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深远海设施装备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推广深远海重力式养殖网箱,加快传统网箱养殖业的转型升级,优化调整产业布局结构,推动海上养殖由内海向深远海发展,保护近海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持续健康发展,打造湛江海上蓝色粮仓,擦亮我市“中国金鲳鱼之都”金字牌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项目特点,项目资金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分配,择优确定扶持项目。

(二)坚持自愿申报原则。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准确、真实填报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总投资、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度等。

(三)坚持依法依规原则。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资金安排等必须按规定程序运作,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三、建设内容

建设重力式深水网箱。通过框架结构张挂箱体网衣,依靠重力和浮力的作用张紧网衣,以保持一定的形状和容积进行养殖的网箱,其框架材料主要为hdpe(高密度聚乙烯)或钢结构等。主要包括:重力式深水网箱(包括网箱框架、网衣和锚泊设施)、配套生产和环保设施设备、养殖管理平台的建设等。

四、补助标准

网箱周长

补助标准

补助上限

(万元)

备注

40米≤周长<60米

不超过

总造价30%

8

仅补助规模为50个(含)标准箱以上的项目,40米≤周长<60米为1个标准箱,60米≤周长<90米折算为2个标准箱,周长≥90米网箱折算为3个标准箱。

60米≤周长<90米

16

周长≥90米

24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湛江市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渔业企业、合作社、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粤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址须在湛江市。渔业企业需从事水产养殖相关经营活动三年及以上,具备开展深远海养殖的技术队伍、技术依托单位和前期工作基础。

2.项目实施地点应符合养殖规划。申报单位需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

3.项目选址要在离大陆岸线3公里以外、水深大于12米的开放海域。

4.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淘汰普通网箱发展规模化养殖、已经投保养殖设施保险的单位。

5.仅支持新建深水养殖网箱,即项目批准后建设的。

6.已纳入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通过验收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具体见附件1);

2.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2);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

4.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协议等其他佐证材料等。

六、申报程序

项目实行逐级申报评审确认入库,由实施主体提出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审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评审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七、项目评审

 项目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上报市政府获批后,下达项目资金及任务清单。

八、项目验收

(一)验收申请。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建设后,向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报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申请、总结报告、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佐证材料等。县级渔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意见连同验收材料报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和市级财政部门。

(二)验收组织。验收材料准备齐备后,由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召开验收会议,验收会议设置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结论。结论为不合格的,市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并经专家组同意后,方能认定为通过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市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出具验收结论连同验收材料,以正式文件报省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三)验收专家。专家由市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推荐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应由水产养殖、渔业设施与装备、财务管理、产业规划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九、资金拨付

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安排补助资金,由项目实施主体先行投资建设项目,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提请同级财政部门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十、其他事项

(一)截止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纸质材料时需装订成册,一式4份,同时上交电子文档报主管部门。


附件:

1、湛江市2023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深远海设施装备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2、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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