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菜篮子”稳产保供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请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菜篮子”基地和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我市省级“菜篮子”基地和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在“菜篮子”稳产保供中的作用。
二、请各县(市、区)认真组织辖区内省级“菜篮子”基地和省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做好复审工作,并对复审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县级线上管理账号已统一调配,请与我局联系人对接),复审不通过或者未按时完成复审工作的必须上报情况说明。
三、请各县(市、区)广泛宣传和积极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菜篮子”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初评申报(县级线上管理账号已统一调配,请与我局联系人对接),并对初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请各县(市、区)将本辖区省级“菜篮子”基地、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复审和初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推荐汇总表、复审不通过情况说明材料等上报我局(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科),报送时间:2022年10月9日前,地址:湛江市军民路29号8楼818室。
附件: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关良清,联系电话:32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