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人畜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农业厅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粤农规〔2018〕1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作物种植面积及限制使用农药使用经营情况,我局草拟了《湛江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为力求合法合规、公正透明、贴合实际,特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3月27日-4月2日)以书信或电话形式向我局种植业管理科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要求署真实姓名和明确凯发官网手机版下载安装的联系方式。对匿名反映的,要求内容具体、条理清楚、依据充分。
联系电话:3220060
联系人:陈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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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湛江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征求意见稿)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