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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凯发官网手机版下载安装

湛江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

    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主要江河的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拟订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市水资源公报;负责管理全市水文工作。   
  (四)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各市、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七)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八)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大江、大河、河口和海岸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
  (十)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农村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十一)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管理监督水利工程(含以水利为主,兼顾发电的水电工程。下同);组织建设和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外事工作。
  (十四)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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