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促进我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粤农〔2014〕31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我局于2018年6月上旬起草了《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征求省农业厅、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农业局的意见,经对修改意见收集汇总,并研究完善后,形成《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稿)。为确保此规范性文件严谨、可行,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修改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湛江市农业局(请注明提出意见建议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姓名、凯发官网手机版下载安装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湛江市农业局农产品加工管理科(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63号)
联系电话:0759-3220018
传真电话:0759-3220000
电子邮箱:zjncpjgk @163.com
附件:1、 《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第二稿)
2、 《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编制说明
3、《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编制说明中的附件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7月23日